點滴羅心

【皇穌】青玉案(三十三)

三十三、

  由於夢虯孫對紊劫刀的亡故耿耿於懷,欲星移便推薦了剛考到檢察官資格的北冥異替他對汪穌浥提起公訴,若能依殺害直系尊親屬罪判刑,也算能還給大家一個公道。

  夢虯孫同意了,北冥異便磨刀霍霍地準備起職涯的第一場訴訟。

  在陌云桑等人的協助下,北冥異準備了相當充足的資料送交法院,只等開庭一擊斃命,打出一場漂亮的勝仗。

  畢竟對方連律師都請不起,就算審判長撥給他的公設辯護人是小有名氣的狷螭狂,又有什麼用呢?

  然而北冥異畢竟太過年輕,雖然一審的法官慢墀夫同意刑法第277條、第280條在此案中適用,但被告並無蓄意傷害養父的意向,故而判了無罪。

  沒等穌浥從這場訴訟中緩過來,二審開庭日緊接而至。

  二審法官螺武纓採用了太虛旅遊公司提供的最新版員工資料和差勤紀錄,指出被告並未全心照護失智長輩,生活也未困苦到無法提供養父足夠的安養環境。

  本來狷螭狂打算以穌浥在基金會兼差的事實當作被告收入不足以負荷療養所需的辯詞,卻反而被螺武纓解讀為物慾過盛不懂節制,未盡孝道,可合理懷疑其犯意,有製造意外致養父於死的意圖。

  「庭上,我有異議!被告生活簡約,斷無放縱之說!」

  沒等狷螭狂繼續發表高見,北冥異拿出了二哥在公司調出來的差勤表:

  「這是被告近幾個月的打卡紀錄,可以看出完全符合勞基法規定,而且薪水也都準時發放。享有這樣安穩的工作,還能讓可憐的老父親離家慘遭車禍。如果這不是謀殺,什麼才是犯法呢?」

  說完,北冥異揚起一抹勝利的微笑,在法官一錘定音的宣判中,和狷螭狂交換了個計謀得逞的眼神。

  穌浥的唇乍然失去了血色,整張臉慘白一片。

  這場官司打起來幾乎就像是二度傷害,一次次提醒自己伯父的死,一遍遍回想他是怎麼離開的,每時每刻地糾結在天花亂墜的法條和證詞裡,一邊承受良心和檢方對自己苛責過失的責任,一邊還要鼓起所有勇氣來反駁,以免最後一個深愛自己的人不忍見自己鋃鐺入獄。

  「穌浥,我可以替你請律師。」

  被夢虯孫找人起訴的時候,北冥皇淵曾經這麼提議。

  「不用了,這是我的事。」

  穌浥當時為了心裡種種複雜的想法而拒絕了,包含對夢虯孫的愧疚、為伯父的死贖罪、不想在最後才接受北冥皇淵的幫忙,感覺像是讓伯父白死了一樣……等等,林林總總把自己往死胡同逼的念頭,到後來幾乎要讓穌浥崩潰。

  而皇淵近年舊疾復發,在欲星移和大哥屢次威逼勸誘之下,終於辭去了太虛副總的職務,到國外去專心治療了。

  因此只能三不五時和穌浥視訊聯絡的北冥皇淵,絲毫不知穌浥在台灣的生活狀況如何,還以為他在公司和基金會的工作一切順利。畢竟公設律師是自己特意透過關係指名挑的,這場毫無道理的官司總不至於出紕漏,只要能讓那個姓夢的無賴服氣就好。

  因為不再需要擔憂伯父,而且身體也在法院奔波及業務操勞中每下愈況,穌浥辭掉了基金會的工作,打算專心應付完官司再回去幫忙。

  沒想到官司打起來曠日彌久,加上工作上越來越重的負擔,穌浥逐漸積勞成疾,終於在三審前的週末晚間於住處心臟病發猝死。

  然而因為穌浥當時不在工作岡位上,且並未於下班後24小時內死亡,因而不屬於過勞,也不符合職災判定,按照公司規定,不得申請賠償。

  雖然其實也沒有其他家屬能替穌浥向公司提出申請,不過為了維護公司形象,北冥華還是認真整理了一份看似公正的報告,又發了新聞稿聲明該員工死於官司纏訟、移工基金會等過多外務,此皆屬於個人私事,並非公司過失。

  雖然這份聲明看起來很有問題,但是普通民眾不明所以,負責稽查的勞動部又隸屬於行政院管轄,政商關係良好的北冥企業自然有恃無恐,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了。

  對於太虛旅遊的惡行惡狀,雇員從來毫無抵抗之力。前導遊誤芭蕉身為女性,經常受到言語騷擾及歧視,薪水也從一開始的苛扣,到後來藉故停漲;酒螺雖然是可以升遷的男性,但因為長期被低估能力及冷嘲熱諷,一個月前偷偷帶走了一些機密資料,跳槽到競爭對手的公司去了。

  即使旗下員工最後的微弱抵抗只剩下離職,北冥華對於這些「背骨」的行為,倒是只有一句雲淡風輕的評價:

  「可憐之人必有其可恨之處。」

  儼然把員工當成了投敵的叛軍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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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趁今天還沒結束前爬上來貼文了...明天也會很忙,所以等等就把結局整個貼上來囉。

這章其實原本有點想小修一下,不過暫時沒想到怎麼修比較符合心意,所以目前就這樣...希望覺得看起來哪裡怪怪的人都可以不吝提出哦!我會參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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